本週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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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室)--廳--衛公共設施保留地待政府徵收前可申請 臨時建築(自用住宅、菇寮、花棚、養魚池、小型游泳池、運動設施、幼稚園、托兒所、 簡易汽車駕訓場、臨時攤販集中場、及停車場...等多功能用途) 建蔽率30%以木構造、磚造、鋼構造等地面上一層建築物為限 自用住宅最大建築面積為二百平方公尺,豐富專案一期、二期在旁,未來可期3,177 - 豐原家樂福豐富計劃二期旁建綠地B台中市豐原區建成段土地--年地坪42.14建坪----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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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室)--廳--衛♥豐原,豐富專案二期,公共設施保留地-綠地用地 ♥公共設施保留地-用途:容積移轉、多目標使用、和公有地交換、蓋臨時性建築 —- 1.容積移轉 容積移轉是指將一筆土地的容積轉移到其他可建築的土地使用,建商可透過向地主購買公設保留地,捐贈給政府獲得容積獎勵,再移轉到熱門區段的建案,將容積變現,不但可讓地主有額外收入、建商獲利,政府也能獲得公設保留地,共同實現三贏局面。 2.多目標使用 民眾可以向政府申請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多目標使用,以促進土地價值的利用,例如現今的加油站越來越朝向多元化經營,政府就在加油站多目標使用中新增引進便利商店的規定。 3.和公有地交換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50-2條規定,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得申請與公有非公用土地辦理交換,不受土地法、國有財產法及各級政府財產管理法令相關規定之限制,劃設超過25年未經政府取得者,得優先辦理交換,民眾得依相關規定申請換回可建築土地。 4.蓋臨時性建築 民眾可向政府申請在公設保留地搭建臨時性建築,但根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建築構造以木構造、磚造、鋼構造及冷軋型鋼構造等之地面上1層建築物為限,簷高不得超過3.5公尺。當臨時建築被通知進行拆除時,也必須按規定無條件進行拆除。3,177 - 豐原家樂福豐富計劃二期旁建綠地C台中市豐原區建成段土地--年地坪139.42建坪----樓
--房(室)--廳--衛🍁住二用地未來好規劃 🍁面寬約37米、最深約39.1米 🍁豐原家樂福、果菜市場極佳生活機能 🍁十分內可達國道一號南北交通便利高 🍁現場已舖水泥可規劃停車場賺錢金雞母2,440 - 山城豐原/豐富特區/文中小旁住二用地/A案台中市豐原區建成段土地--年地坪225.46建坪----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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