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說明
新北市三芝區芝蘭路旁農牧用地(4950坪)
1.本農牧用地有臨現有道路4-5米 適合大面積開發使用
2.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第 8 點
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以各該使用區無其他適當使用地可變更編定者為限,且以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興辦者為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直轄市或縣(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規則第三十條規定徵得變更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有關機關同意後核准其興辦事業計畫者,得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一)財團法人興辦文教設施。
(二)興建學校。
(三)設置幼兒園。
等30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