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說明
1.「城2-3」是指國家國土計畫中的「城鄉發展地區第2類之3」,代表在未來5年內有立即開發需求的地區,且尚未完成都市計畫或相關許可程序。這種分區的目的是為未來的成長預留空間,並應在下一次的縣市國土計畫通盤檢討時,調整為適當的國土功能分區。
2.按全國國土計畫規定,未來發展地區如屬5年內所需開發利用區位得於直轄市、縣 (市)國土計畫劃設為城鄉發展地區第2-3類,包含預計可完成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公開展覽程序者、預計可完成申請或變更使用許可 (開發許可)之縣市政府受理申請程序者。
3.土地位置佳,依導航顯示,距離新庄子後營區野戰公園僅3分鐘車程,新豐國小及新豐國中僅4分鐘路程。